青海医保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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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家庭共济资金仅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等产生的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不可直接用于医保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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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创建人可将个人账户结余资金用于代缴家庭成员(如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可多次操作。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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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 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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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报销
- 购买药品时,需提供发票及报销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报销金额退还至家庭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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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 门诊就医费用同样适用个人自付部分报销规则,通过医保渠道审核后划款至共济账户。
三、操作流程(以手机APP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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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或绑定账户
- 通过青海医保APP完成个人账户绑定,或邀请已参保的配偶、子女、父母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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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拨
- 创建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共济账户,每次划拨金额不低于500元,年度内可多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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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 在就医、购药时选择家庭共济账户作为支付渠道,系统自动按比例扣除个人自付部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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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管理 :需定期检查共济账户余额,确保充足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及代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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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被共济人需参加青海省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需在医保定点机构使用医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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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可通过青海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医保大厅办理账户管理及资金操作,特殊群体可申请线下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及操作指南,具体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