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扬州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家人的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如下:
一、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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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近亲属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父母、子女(需在同一城市参保)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实现家庭医疗资源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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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试点
目前江苏、河北、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地已开通个人账户跨省使用试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及报销医疗费用。
二、操作方式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员可自主划转个人账户资金至家庭成员账户,用于支付其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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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区别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人使用,而医保统筹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缴纳的,不可直接用于他人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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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可通过备案享受异地就医服务,具体流程需提前办理。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扩大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体现了家庭共济原则,有助于缓解家庭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家庭共济绑定,确保合规使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