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扬州医保政策,住院报销金额的计算需结合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个人负担比例。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报销对象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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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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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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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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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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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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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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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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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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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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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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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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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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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按202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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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示例
假设某参保人员在扬州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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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800元 ,剩余19.2万元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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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 ,则报销金额为19.2万元×75% = 1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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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部分 为20万元 - 14.4万元 = 5.6万元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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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 :出院后需在6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超过2个月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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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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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按在职职工的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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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报销额度为18万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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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报销渠道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等可通过门诊保障病种待遇报销,具体比例和范围需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计算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缴费基数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综合确定。建议办理住院时主动申请医保报销,避免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