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大连市职工医保政策,门诊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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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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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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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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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花费3000元可报销(3000-600)×55% = 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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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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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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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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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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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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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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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精神病、传染病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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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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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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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用户 :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如二级医疗机构65%+10% = 75%)。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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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上限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上限为1.2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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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较2023年大幅下调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退休人员享受更多优惠。
以上信息综合自大连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