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涵盖门诊、住院、慢特病等多类待遇,2025年门诊统筹年度限额提至380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70%,慢特病起付线统一为500元且报销比例60%,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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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报销70%,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60%,年度限额380元(含诊疗费)。
- 高血压、糖尿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取消起付线,500元内报销50%,超5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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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87%,三级甲等75%,三级乙等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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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待遇
- 39种病种纳入保障,起付线500元/年,报销比例60%(肾透析等除外)。签约医疗机构每年可调整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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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需提前备案方可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目录和就医地支付比例。
合理选择签约机构、关注病种目录及年度限额变化,可最大化医保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