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二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封顶线为1200元。
1. 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 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医保缴费比例确定,按照6%比例缴费的,封顶线为1200元。
2. 门诊慢特病报销
- 病种分类:包括血友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一类病种,以及丙型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二类病种。
-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负担20%。
- 最高支付限额:丙型肝炎20000元/人/年,其他病种5000元/人/年。
3. 住院报销
- 报销比例: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4. 异地就医报销
- 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以上信息为2023年青海省医保报销政策,具体政策可能随时间有所调整,建议关注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