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覆盖门诊、住院、慢特病及特殊药品,报销比例最高达70%,且部分项目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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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60%-70%,一级医院50%-60%,二级医院50%,年度限额100-200元。签约定点机构后直接结算,无起付线。 -
门诊慢特病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年度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限额2700元;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按病种限额支付,覆盖检查、药品等费用。 -
“两病”专项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在二级以下基层机构购药,报销比例不低于50%,西安年度限额400-600元,无起付线。 -
住院费用报销
一级医院报销80%(无起付线),二级70%(起付线400元),三级60%(起付线1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
特药“双通道”报销
252种高价特药(如抗癌药)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个人自付≤20%,无起付线,计入年度限额。定点机构覆盖全省各县区。 -
生育相关报销
产前检查纳入普通门诊统筹,部分统筹区补贴500元;辅助生殖项目(如取卵术)报销60%,每年限3次。
提示:具体报销标准以参保地政策为准,建议通过“陕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定点医院查询实时信息。及时签约机构并保留票据,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