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组织部部长的级别和职责,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行政级别
县组织部部长通常为 副处级干部 ,属于县级党委常委成员。其职级定位为正科级(即副厅级),但在实际工作中常以副县长的身份参与政府工作。
二、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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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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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选拔、考核和任用,包括推荐人选、组织考察、协调解决干部任用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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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重要岗位(如局长、副局长)的提名程序,但最终决定权在县人大或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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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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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干部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及纪律监督,确保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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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科级以下干部行使直接管理权,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用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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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与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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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县委书记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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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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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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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任用上具有“一把手”权力,可影响单位发展方向和人事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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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县委书记的助手,常参与重大决策,但需在省委、县政府框架内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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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权力范围受限于干部任免程序和同级党委、政府制约,需平衡各方利益。
四、权威信息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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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官方文件和新闻报道明确标注县组织部部长为副处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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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中,组织部长在干部调动、项目审批等环节均发挥关键作用。
县组织部部长是县级党委的重要成员,兼具政治领导与人事管理职能,其权力核心在于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