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仲裁或诉讼
单位未及时缴纳医保时,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行政投诉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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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保部门举报
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社保局)举报单位未缴社保的行为,社保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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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缴
若单位同意补缴,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向社保机构申请。
二、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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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单位未缴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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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维权
若仲裁不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
三、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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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医疗费用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医疗费用自费,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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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缴费年限影响
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缴可追溯待遇,但超过3个月补缴仅补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不补,且存在90日待遇等待期。
建议优先通过社保部门投诉或仲裁解决,若涉及大额赔偿或复杂情况再考虑诉讼。维权时需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