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连续三个月未缴纳医保,将面临法律处罚并影响职工待遇,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法律后果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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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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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若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拒不缴纳社保,可能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职工待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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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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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缴 :可累计缴费年限,但中断期间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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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缴 :可补记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但其他医疗保障待遇(如门诊、住院报销)不予追溯,且从缴费成功次日起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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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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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年限计算 :补缴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但补缴后年限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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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单位需承担欠缴金额1%-3%的滞纳金及罚款,可能降低单位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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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工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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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缴
职工可向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申请补缴欠费及滞纳金,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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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索赔
若因单位未缴导致医疗费用自费,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求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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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对于拒不履行补缴义务的单位,职工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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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社保补缴一般需在欠缴行为发生后2年内提出,超过时效可能无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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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补缴需提交单位补缴申请、财务报表、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建议职工及时与单位协商补缴,避免因长期欠缴导致更大损失。若单位拒绝履行责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