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或赔偿
当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员工医保无法报销时,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一、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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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沟通协商
员工可向单位明确说明未缴社保导致的报销问题,要求其限期补缴。建议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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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与行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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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医保缴费记录等证据,要求单位限期补缴并支付滞纳金(按日加收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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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社保部门可依法处以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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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费用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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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赔的处理
若单位拒绝承担医疗费用,员工可先行垫付,并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和费用清单。之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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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或诉讼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赔偿垫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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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先行垫付的合法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单位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应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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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特殊情形
若员工因工受伤,医疗费用应直接由单位承担,不能扣除居民医保报销部分(但社保局可要求员工退还已报销金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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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罚款 :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的,社保部门可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0.5‰/日),逾期不缴的罚款为欠缴金额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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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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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的适用 :若单位已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可咨询保险公司是否在赔付范围内减轻单位责任,但需符合合同约定。
建议员工优先通过社保部门投诉和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权,若单位拒绝配合,可考虑法律诉讼。在此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