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担或基金支付
因原单位医保欠费导致无法报销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单位依法承担责任
- 单位直接支付医疗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欠缴医保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应由单位承担。
- 垫付与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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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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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好住院收据、欠缴证据等材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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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会参照单位依法应缴社保标准核算赔偿金额。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
若单位补缴医保后,医疗费用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标准,可从医保基金中支付。
三、其他解决途径
- 法律诉讼
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医疗费用。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到社保机构补缴医保(需支付服务费)。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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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缴后果 :单位欠费超过3个月,医保待遇将中断,需补缴后次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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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医疗费用明细、欠缴通知等材料对维权至关重要。
建议优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为三年。若单位恶意欠缴,可结合诉讼手段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