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领取条件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主要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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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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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非农业)户籍,未在外省市享受同类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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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户籍为非农常住居民(如金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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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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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生育1个子女(含依法收养),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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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结婚登记时间有要求,如2004年4月15日前登记且婚后未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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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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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2001年1月1日以后退休,养老金中未包含奖励项目,或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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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退休人员 :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三、其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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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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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奖励,或农村部分奖励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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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后达到奖励年龄的夫妇不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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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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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或再婚需提供离婚证、协议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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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居民需符合年龄条件且未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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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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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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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保退休人员获5000元奖励;未参保人员(女性55岁/男性60岁)获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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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内支边退休回沪人员,2010年前退休(证照齐全)获2300元,2011年后退休(证照齐全)获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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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
- 如金安区、贵池区等,奖励标准可能为1500元或2000元。
五、申领材料
通常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退休证、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建议申领前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相关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