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3倍,终身等量
关于献血者家属用血政策,综合全国多地政策规定如下:
一、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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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减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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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本人累计献血量不足1000毫升时,按献血量3倍减免用血费用;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时,终身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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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减免费用,本人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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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献血量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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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用血可累计献血量,但不同地区对“累计量”的认定可能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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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献血者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可累计使用献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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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05年后献血者本人及亲属按献血量等量减免,累计1000毫升以上终身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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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先用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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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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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用血的前提下,非急诊患者与普通患者享有同等医疗条件下的优先用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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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包括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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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扩展
- 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或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按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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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互认政策
- 部分地区(如新疆、河南)实行献血证互认,献血者在本省其他地区就医可享受优先用血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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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血证明材料
- 用血时需提供身份证、献血证、用血明细及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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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说明
- 不同城市对献血量累计、家庭成员范围、奖励标准等存在差异,建议用血前咨询当地血站(如信阳市中心血站、昌吉州血站)。
以上政策均以国家及地方最新文件为准,确保急危重症患者用血需求优先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