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
关于59岁去世后社保退还金额的问题,综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可退还的社保金额构成
- 个人账户余额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部分按缴费比例(如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去世仅退还该部分及利息;
- 若为职工,单位缴纳部分不退还,仅退还个人账户金额。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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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按当地标准发放,一般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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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根据缴费年限计算,例如缴费15年,退休年龄59岁去世,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缴费月数/计发月数。
二、具体计算示例
假设某职工59岁去世,个人账户累计缴费15年,缴费基数5000元,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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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 :5000×8%×12×15=72000元(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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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当地标准发放(如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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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假设当地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基础养老金为600元,则每月抚恤金为600×139/13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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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退还金额 :72000元(个人账户)+800元(丧葬费)+600元/月×139月=886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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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不退还 :单位缴纳部分及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规定限额的部分,均不纳入退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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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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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政策、缴费基数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补充说明
若参保人同时参加了医疗保险,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可继承,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合并计算退还。若医疗保险有剩余,可一并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