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0岁奖励扶助的条件,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主要分为城市和农村两类,具体如下:
一、城市部分奖励扶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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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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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无用人单位居民(如退休人员、自主择业军人等)需具有本地户籍或迁出后仍在本市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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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需保持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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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与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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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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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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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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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享受过外省同类奖励、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或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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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职工一次性养老补贴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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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部分奖励扶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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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生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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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身份,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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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至2001年期间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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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扶助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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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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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死亡或一方死亡且无存活子女的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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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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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农村奖励扶助通常以60周岁为起点,特殊群体(如自主择业军人)可能以实际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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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奎文区对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奖励扶助对象限定为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而其他地区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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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条件 :包括违法生育、被剥夺政治权利、不符合生育间隔或年龄规定等。
建议申请前咨询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具体适用政策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