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奖励与特殊困难补助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是国家为支持计划生育政策而设立的专项补贴,主要分为基本奖励、特别扶助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三类,覆盖农村及城镇符合条件的家庭。具体如下:
一、基本奖励制度
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根据子女数量及年龄发放固定金额的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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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
若农村家庭仅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夫妇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可获得720-1320元的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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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双户家庭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双户夫妻,按户发放基础奖励,具体金额由地方财政规定。
二、特别扶助制度
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提供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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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每人每月发放80-11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家庭生活困难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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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发放80-110元特别扶助金,同样直至家庭经济状况改善。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
对2016年1月1日前生育独生子女的家庭提供长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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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即每月80元),直至子女成年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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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标准
自2022年起,若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父母可获每人每年9480元(每月790元)或12000元(每月1000元)的特别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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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范围
-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养老金增发的人员,不纳入城镇部分奖励扶助。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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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主要覆盖全国农村及城镇符合条件的家庭,城镇家庭需符合当地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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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满足年龄、子女数量、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伤残等级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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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分配比例因地区而异。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经济支持,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压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