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社保缴纳15年后去世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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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若参保人去世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含本金和利息)可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及社保卡等材料办理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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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处理
单位缴费部分属于统筹基金,不可直接继承。若参保人退休前去世,单位缴费部分将划入统筹基金;若已领取养老金,则从养老金中扣除应缴金额后支付。
二、其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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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
可申领丧葬补助金(通常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和抚恤金(根据供养亲属人数确定,每增加1人增加3倍)。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与个人账户余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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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若参保人去世前已参保,其医疗费用可按医保政策报销,与继承人无关。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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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去世 :仅继承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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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年限 :若参保人已领取养老金但未去世,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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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抚恤金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需以当地规定为准。
建议办理时携带所有必要材料至当地社保局,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