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
《煤矿防治水细则》的施行日期为 2018年9月1日 ,自该日期起正式生效。以下是相关说明:
-
施行时间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关于印发〈煤矿防治水细则〉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8〕14号),该细则于 2018年9月1日 开始施行。
-
相关配套措施
-
原《煤矿防治水规定》同时废止;
-
细则包含8章内容,涵盖监测、评价、预警、应急等综合防治措施;
-
强调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推进“五个转变”,构建“七位一体”工作体系。
-
-
其他相关文件
-
该细则适用于煤炭企业、煤矿及相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
-
安徽省等地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如安徽省规定每年雨季前至少开展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
-
若需其他领域防治水细则的施行日期,可进一步说明具体法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