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根据参保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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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准备材料
妊娠90日内需提交结婚证、生育登记卡、围产保健手册、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医学诊断证明书(体外胚胎需额外提供精卵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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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备案
用人单位需在收到材料后30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才能通过医保IC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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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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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使用IC卡结算生育或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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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负部分由职工自付,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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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申领
产假满30天后,单位需携带材料到社保窗口办理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二、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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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男职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提供无工作单位证明、结婚证、生育登记卡、医疗保险证及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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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备案
与女职工流程相同,单位需在30日内完成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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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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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在异地就医前备案,按当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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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难产(如胎头吸引、产钳助产等)需额外提供分娩记录。
四、线上办理渠道
可通过“河北智慧医保”APP或当地医保网银进行零星报销申报,实现自助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