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流程可分为以下阶段,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编制验收报告(必要条件)
-
第三方机构编制报告
建设单位需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应包含工程概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监测数据及结论等内容。
-
编制水土保持表(部分项目要求)
部分项目需同时编制水土保持表,明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结论。
二、组织竣工验收
-
成立验收小组
由项目法人、第三方机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必要时邀请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参与。
-
现场查验
验收小组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实地检查,确认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工程措施、材料质量、日常维护记录等。
-
审核验收资料
对提交的监测报告、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性、完整性。
三、公开验收结果
-
公示验收材料
在项目网站或公众平台公示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公示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
处理公众意见
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公众反馈进行整理和回应,必要时调整验收方案。
四、报备验收材料
-
提交报备文件
公示结束后,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鉴定书、监测报告、报备函等材料。
-
领取验收合格证书
完成报备后,由审批部门核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项目通过验收。
注意事项
-
验收前需完成工程透水试验、水土流失分析等前期工作;
-
部分项目需省级专家参与验收组(如水土保持表项目);
-
验收周期通常在项目投产前或竣工验收前完成。
以上流程需严格遵循《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法规要求,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