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起诉状递交法院后,法院一般会在 7日内 决定是否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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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阶段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的7日内,会对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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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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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7日内作出 立案通知书 ,并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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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7日内作出 不予受理裁定书 ,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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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权利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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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起诉状存在格式问题,法院会通知原告在7日内补正,从补正后次日起算立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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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告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法院可能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
以上流程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案件,若涉及特殊程序(如刑事自诉),审查时限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