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可以 登记生育,并且参保人及其新生儿可以享受一系列与生育相关的医疗保障待遇。
- 参保登记 :
- 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受户籍地、出生地限制,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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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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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实行据实报销、限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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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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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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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2000元
- 辅助生殖项目报销 :
- “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已经纳入医保支付,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 其他相关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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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保居民,可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报销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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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产科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保胎、产检、不孕不育等情形不可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仅可以通过参加医保来保障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还可以享受其他与生育相关的医疗保障待遇。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标准,以便在生育时能够顺利享受到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