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需材料需根据具体鉴定类型准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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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申请书
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鉴定事项、检材样本描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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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材料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时)。
二、案件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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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说明
通过委托书或书面材料描述案件背景、损伤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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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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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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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记录、手术记录、X光片、CT/MRI等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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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单(如血液、尿液等生物检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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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其他案件需提供公安机关查明的案情说明。
三、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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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鉴定报告
若为重新鉴定,需提交以往鉴定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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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
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时需提供治疗费用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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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特殊类型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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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件 :需提供专利证书、权利保护要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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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测定类 :目前我国尚未将测谎等纳入法定鉴定项目。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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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经庭审质证确认,伪造材料可能导致鉴定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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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完整性 :部分案件需同时提供检材样本(如笔迹、指纹)及比对样本(如签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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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
以上材料需在司法鉴定机构受理时一并提交,具体要求以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