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单位缴纳的部分属于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统筹基金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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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覆盖住院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包括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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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费用
部分门诊大病或特定疾病费用可通过统筹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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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诊疗项目
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可报销。
二、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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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系统会自动按比例划扣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员工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其余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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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符合条件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员工无需垫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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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费用需累计达到当地医保规定的起付金额后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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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统筹基金设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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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门诊小额自费、药品自费等需个人承担,可用个人账户或自费现金支付。
四、常见误区
部分职工可能误以为单位缴纳部分不可直接使用,实际该部分已纳入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资金共同构成医保报销基础。若对报销比例、封顶线等细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
单位缴纳的医保部分可通过医保统筹基金直接用于支付合规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和范围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