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社保政策,职工社保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允许补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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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参保人员
若在2011年7月前已参加职工社保,且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满足退休条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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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下乡知青
1961-1982年下乡的知青,若在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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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缴情形
若因单位未缴导致社保中断,可要求单位补缴,需提供工资发放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
二、不允许补缴的情形
- 2011年7月后参保人员 :此时开始参加社保的人群,无法通过补缴方式满足15年缴费年限,只能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居民社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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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与一次性补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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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 :延迟退休年龄至满足15年缴费年限,期间按现行费率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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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直接补缴不足年限,但仅限2011年前参保且退休时不足15年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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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保的适用
若无法满足职工社保补缴条件,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前补缴满15年后可领取基础养老金+约139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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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流程与材料
需向社保机构提交身份证、工资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单位未缴部分由单位承担滞纳金。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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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规定个人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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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若干规定》 :明确禁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补缴职工社保。
建议根据自身参保时间、年龄及缴费情况,结合上述政策选择合适方案。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