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医保政策最新信息如下: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合并实施,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其中职工医保费率为7%,生育保险为0.5%。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0元,未成年居民320元,政府全额补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
一、生育保险政策
抚顺市实现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了经办效率。参保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其中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 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0元;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年160元;
- 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20元;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群体全额补助。
三、异地就医政策
抚顺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提高,城镇职工由40%调整为55%,城乡居民由35%调整为45%。不限就医地、医院级别、病种和次数,患者可随时变更就医地。
四、医保报销范围
抚顺市医保报销范围包括住院费用、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费用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急诊抢救等情况下可享受医保报销。
总结
抚顺市医保政策在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和异地就医等方面均有新调整,参保人员需及时了解政策变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关注抚顺市医保局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