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部门职责,综合相关搜索结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服务系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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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管理与服务
卫生机构需建立患者健康档案,规范进行四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及康复训练,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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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负责患者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信息化管理,定期更新健康档案,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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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资源协调
配合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工作,对重症患者进行转诊,并提供用药指导。
二、民政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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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与保障
负责患者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医疗救助、康复补贴等政策,保障患者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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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与协同
收集患者相关资料,与卫计、公安等部门共享信息,参与患者筛查、奖补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公安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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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控
增强对肇事肇祸患者的管控能力,配合社区民警开展走访、监控等工作,及时上报异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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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联合卫生、社区等部门,对有暴力倾向或危险行为的患者进行紧急处置,保障公共安全。
四、社区与基层组织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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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社区民警、居委会精防人员负责患者日常随访、动态掌握,协助开展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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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整合
协调民政、卫计、公安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患者管理中的“三难”问题。
五、财政与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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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将专项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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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动
卫计、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工作规划,推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六、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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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培训 :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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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与评估 :定期统计患者管理数据,评估工作效果,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协同机制 :以上部门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共同应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