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民医保的报销门槛费标准根据医疗类型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待遇门槛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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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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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无起付标准,按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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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在基层门诊治疗可享70%报销,年度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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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累计500元(单次200元进入累计)以上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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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特殊病门诊
- 患有74种慢性病特殊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可按住院政策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二、住院待遇门槛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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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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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次,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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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县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次,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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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次,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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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次,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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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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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100元/次,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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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县级医院:起付标准250元/次,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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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350元/次,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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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次,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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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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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转诊、急诊抢救人员经备案后,持卡就医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门诊、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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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1500元/人,住院待遇年度限额30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