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参与部门,综合多部门联席会议及政策文件,主要参与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核心参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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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负责患者医疗救治、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及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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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承担患者肇事肇祸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及与卫生部门的案件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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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主导低保户、弱监护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政策落实,协助提供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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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组织
参与患者康复服务、权益保障及特殊教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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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府
负责具体落实基层管理措施,包括患者信息采集、随访及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
二、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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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 :协助提供康复训练、心理辅导及家庭和社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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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 :开展日常监管、危险性评估及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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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助患者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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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患者医疗管理、随访评估及健康监测。
三、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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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多部门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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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康复、救助等环节的数据互通。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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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职责 :协助开展患者监测、信息上报及应急处置,配合专业机构开展随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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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职责 :执行诊疗规范,参与患者康复指导及医联体协作。
以上部门需根据地方政策及实际需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