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惠保作为补充型医疗保险,与医保存在协同报销机制,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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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保苏州市当地医保且满足健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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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顺序
需先通过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超出部分才能申请苏惠保报销。
二、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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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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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医疗额度为100万元,扣除2万元年度免赔额后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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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案例中,住院自费16.2万元(扣除2万免赔额后14.2万),苏惠保报销9.94万元(14.2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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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品费用
- 覆盖8种指定药品(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等),按70%比例报销。
三、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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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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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报销比例70%,医保报销部分不参与苏惠保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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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费用中包含医保已报销部分,需先向医保机构申请,剩余自费部分再申请苏惠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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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每年累计自负费用超过1.5万元且低于3万元的部分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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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医保报销凭证、病理报告等材料。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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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限制 :若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8种重症(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等),则既往症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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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限额 :若总医疗费用超过200万元(100万医疗额度+8万特定药品),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担。
建议投保时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健康告知和免责条款,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