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福建省医疗保障及社保相关政策的最新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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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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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为4433元/月,上限为22164元/月,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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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在4433-22164元区间自主申报缴费,最低缴费金额为1263元(4433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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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 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企业职工基数执行,即4433-2216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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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均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上限为22164元/月,下限为4433元/月。
二、医疗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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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采与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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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计划完成800种药品、70类医用耗材的集采,推进1-2类医用耗材全国联盟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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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覆盖514种,平均降幅达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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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91种药品至医保目录,涵盖肿瘤、糖尿病等26个治疗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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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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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疾病相关分组或按病种收付的住院费用占比超70%,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分别达500个以上、10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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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超70%,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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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率目标
- 计划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6%以上,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86%,城乡居民医保7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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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1月起执行新标准(具体数值未在片段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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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调整通知已发布,但具体待遇内容需以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网及权威部门发布的通知,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