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省本级医保的相关信息,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根据2023年9月省级文件精神,贵州省推动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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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参保登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及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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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基金征缴管理 :两类保险合并征收,单位缴费率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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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执行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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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2024年第三批定点医药机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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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新增4家医疗机构为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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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新增8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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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2023年第三批次新增1家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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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 :贵阳斯福康达大药房于2024年9月9日起解除医保定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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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通过申报、评估、公示等程序确定定点机构。
四、医保数据公开与监管
贵州省通过医保数据定向发布活动,公开医保基金收支、监管及支付方式等数据,促进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协同发展。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公告,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如需具体机构名单或详细流程,可参考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