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认定需结合年龄、工龄及特殊工种等因素,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
一般职工
-
男性:年满60周岁
-
女性:年满50周岁(工人)或55周岁(干部)
-
-
特殊工种
-
男性:年满55周岁
-
女性:年满45周岁
需满足:
-
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
-
参加特殊工种满15年
-
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满规定标准(如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
-
二、其他退休情形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男性:年满50周岁
-
女性:年满45周岁
需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
男性:年满50周岁
-
女性:年满45周岁
需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三、退休年龄的认定流程
-
年龄核实
- 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若与档案记载不符,需与户籍机关核实
-
工龄计算
- 连续工龄满10年,特殊工种满15年
-
特殊工种认定
- 需提供特殊工种目录证明及工作年限记录
-
劳动能力鉴定
- 通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四、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 :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一致,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
养老金领取条件 :需同时满足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
政策时效性 :1978年法规仍适用,属于行政法规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地方政策,确保退休年龄认定的合法性与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