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其他补偿项目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 3个月本人工资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同样为 3个月本人工资 。
-
停工留薪期工资
根据《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手舟骨骨折(S62.0)属于6个月。
三、总赔偿金额示例
以月工资4000元为例,十级工伤的总赔偿金额为: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个月 × 4000元/月 = 28,000元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个月 × 4000元/月 = 12,000元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个月 × 4000元/月 = 12,000元
-
停工留薪期工资 :6个月 × 4000元/月 = 24,000元
总计 :76,000元
四、注意事项
-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若职工月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本人工资。
-
赔偿年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的工伤赔偿标准及全国通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