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在市医院能否“先诊疗后结账”需根据当地医疗保障政策执行,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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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医疗机构
多数地区的政策支持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含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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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164家医疗机构已接入“一站式”结算平台,覆盖32.76万人次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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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雅安市、万全县等地也明确将贫困患者纳入该机制,覆盖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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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是否包含
部分搜索结果提到市医院(如地级市或省级医院)也纳入了该服务范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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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策明确包含市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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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县允许贫困患者持相关证件直接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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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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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或扶贫手册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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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
入院时需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部分医院可能要求额外提交贫困证明或低保/特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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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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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通过医保、大病保险及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患者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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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支持分期还款,对无法一次性结清的患者可签订延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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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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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医院的具体执行标准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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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跨县市转诊时需按分级诊疗规定办理手续,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通常可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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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部分城市将门诊慢性病纳入保障范围,自付比例可能高达90%。
若贫困户在市医院就医,当地政策若包含该服务,则可享受“先诊疗后结账”;否则需自费或通过其他救助渠道解决费用问题。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官方渠道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