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住院报销范围及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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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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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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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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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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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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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0%(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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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55%(起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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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0%(起付659元,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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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付标准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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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659元,年报销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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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300元,年报销上限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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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无起付标准,年报销上限2000元
三、报销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急诊、抢救费用
四、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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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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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个人缴费180元/年,政府补贴100元,实际只需缴纳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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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费用补贴70%,年最高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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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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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住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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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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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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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备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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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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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直接报销(需提供合疗证、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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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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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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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及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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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对象可享受更高比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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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可能高于住院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地区的实施细则,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