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泉州医保报销的办理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常规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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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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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报销需先扣除50元起付线,按90%比例报销,年报销上限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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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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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主要报销窗口为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丰泽区海星街100号),异地就医(厦门、漳州除外)需在此登记备案。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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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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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30日内需提交住院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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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保中心审核后,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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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住院期间由医院直接结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三、特殊群体与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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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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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前在泉州市医保中心备案,异地就医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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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可共享参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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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 新生儿需在出生后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办理,或线下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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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门诊报销需提供一式一份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并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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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医保可通过银行、社保APP或办税服务厅缴费。
如需具体咨询,可拨打医保热线68783336(安溪分中心)或68783000(丰泽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