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至四级伤残
关于病退的28种病种及标准,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类别及具体标准:
一、神经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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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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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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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性失语、非肢体瘫中度运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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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出血、脑梗死后遗症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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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频繁发作且药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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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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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经治疗5年未恢复、偏执性精神障碍持续5年未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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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抑郁症、焦虑症等长期影响职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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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呼吸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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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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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Ⅲ级以上、左室射血分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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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严重、哮喘药物治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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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反复发作且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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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
- 需长期透析或肾移植
三、消化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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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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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胃切除、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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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脏疾病(如肝硬化)伴严重并发症(如腹水、肝性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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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血液及代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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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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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不含血液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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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肿瘤需根据具体病情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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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贫血
- 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
五、其他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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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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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心肌梗死等导致心功能Ⅲ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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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包积液、严重心律失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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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并发症
-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肾病等终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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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
- 伴严重脏器损害(如肾、心、肺)
六、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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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性50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上,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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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年限 :一般类疾病需住院出院后满1年,恶性肿瘤等需医疗期满
以上病种及标准综合了《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实施细则,具体认定需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