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癌症、重症肝病等16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我国病退(因病提前退休)的病种范围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具体规定执行。综合整理如下:
一、重大疾病病种(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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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衰竭
- 长期心功能在Ⅲ级以上,左室射血分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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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 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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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重度肝病
-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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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
-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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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贫血
- 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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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手术或器官切除
- 全胃/结肠/小肠切除3/4、肝叶切除、肾移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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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谢/内分泌疾病
- 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导致器官功能失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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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系统疾病
- 如帕金森病、脑瘫等导致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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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
- 如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等经系统治疗5年未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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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疾病
-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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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神经疾病
- 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20度
二、其他可病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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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重度智能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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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重度毁容(伴二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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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下肢高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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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节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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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瘢痕形成导致功能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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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重度呼吸困难(如哮喘未控制)
三、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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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要求 :需累计缴纳社保满15年且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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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需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一级至四级伤残 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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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部分病种需排除职业病因素,恶性肿瘤需经多疗程治疗无效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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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病种和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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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认定 :若疾病与工作相关,需先通过职业病认定程序
以上病种及条件综合了《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最新规定,实际办理时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