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的39种疾病明细涵盖严重且难以治愈的慢性病、恶性肿瘤及器官功能障碍等,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重性精神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等,需满足医疗期满且功能丧失的条件方可申请。
- 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后遗症、癫痫、重症肌无力等,需遗留肢体瘫痪或智能减退等永久性功能障碍。
- 心血管疾病:包括心功能Ⅲ级以上、冠心病介入术后心功能不全、高血压伴多脏器损害等。
- 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肺叶切除术后、耐多药肺结核等,需导致长期呼吸困难。
- 消化系统疾病:全胃/结肠切除、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胰腺炎等,伴随严重营养或代谢障碍。
- 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等,需经系统治疗5年未愈且严重影响社会功能。
- 代谢与内分泌疾病: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损害等。
- 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需合并主要脏器功能不全。
- 血液病与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恶性肿瘤术后复发等。
提示:具体病种需结合地方医保政策及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建议提前咨询社保部门并准备完整医疗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