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医保断缴后重新续缴的生效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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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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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不超过3个月 :补缴后次月可恢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期间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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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超过3个月 :需连续补缴满6个月,次月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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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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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不超过3个月 :补缴后次月可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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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超过3个月 :需连续补缴满6个月,次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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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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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后超过180天(含)中止医保待遇,需补缴满60天后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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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中断3个月内补缴可次月生效,超过3个月需补缴6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及第三十二条。
建议办理续缴后,通过南京医保官方渠道(如“南京本地宝”)确认待遇恢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