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医保报销范围涵盖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和门诊医疗三个主要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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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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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全国统一目录药品,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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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如20%-30%)后,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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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包括CT、MRI、PET等大型设备检查,以及体外震波碎石、高压氧治疗等专项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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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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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心电图、CT等)限额200元,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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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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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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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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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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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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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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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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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 :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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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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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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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2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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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元/年,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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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一级医院5000元以下55%报销,5000元以上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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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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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按78%比例报销(含异地安置人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乐山医保政策,具体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