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医保缴费年限政策如下:
一、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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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需累计缴费满30年(男性)或25年(女性)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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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其中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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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的职工,需以202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二、居民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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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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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 :累计缴费满15年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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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个人缴费部分可获政府补贴(如50%或75%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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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政府财政补助670元/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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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连续断缴1年的,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每多断缴1年,减少1个月待遇等待期(最多6个月)。
- 2025年新增政策:未连续参保缴费或断缴的,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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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达70%以上,住院报销比例70%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14000元,分段按60%-90%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自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医保部门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