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徐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一、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
-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起付线,退休人员按50%执行(即750元)
-
二级医疗机构:700元起付线
-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起付线
-
-
退休人员
-
三级医疗机构:750元起付线
-
其他等级医疗机构:按在职标准执行(一级1300元起付线,二级1300元起付线)
-
二、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甲类费用:85%报销
-
乙类费用:75%报销
-
丙类费用:100%自费
-
-
退休人员
-
甲类费用:80%报销
-
乙类费用:70%报销
-
丙类费用:100%自费
-
三、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累计 :40万元
-
次年生效 :2025年1月1日前缴费的待遇可追溯至2024年12月31日,需缴费后2个月开始享受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
需提前备案,未备案的异地门诊报销比例降低20%
-
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在职),750元(退休)
-
-
大病保险
-
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后,剩余部分可享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一般为70%
-
低保、特困等特殊群体报销比例提高5%
-
-
费用扣除项
-
先行自付:乙类药品25%、特殊病种20%等
-
个人账户:部分药品、检查等直接扣除
-
示例计算
在职职工张某案例 :2024年2月三级医院住院15天,总费用20万元
-
自行支付:500元(乙类2000×25%)+200元(自费)+1000元(起付线)=1700元
-
医保报销:198300元(可报销金额)×85%=170538元
-
大病保险:170538元-18000元(起付线)=152538元,报销70%=106777元
-
总报销:170538元+106777元=277315元(实际案例中可能因比例调整略有差异)
以上政策综合了门诊、住院及特殊群体的报销规则,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