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综合最新政策说明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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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含退休人员)均可享受门诊共济保障,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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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补充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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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年人: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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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门诊费用18万元以内,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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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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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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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200元,封顶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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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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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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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150元,封顶线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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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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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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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就诊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费用自动按比例报销,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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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报销 :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个人负担部分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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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无需备案,但需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支持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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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医保目录外的药品、检查等自费项目需单独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报销比例更高。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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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门诊报销后剩余自费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个人账户仅限支付门诊统筹范围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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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首次使用需通过“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支付宝/微信激活。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操作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