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工医保报销方式如下: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和自付部分,其余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将由医保基金支付。
报销流程
- 就医时直接结算:在成都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医,出院时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费和自付部分。
- 异地就医:在成都市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享受与成都市内就医相同的报销政策。
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在成都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金额确定。
- 住院报销:在成都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住院费用金额和住院时间确定。
报销范围
- 药品报销: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报销,目录外药品费用需个人自费。
- 诊疗项目报销:医保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费用可按规定报销,目录外诊疗项目费用需个人自费。
- 服务设施报销:医保目录内的服务设施费用可按规定报销,目录外服务设施费用需个人自费。
报销限额
- 年度报销限额:每个医保年度内,医保基金对个人的报销金额有最高限额,具体限额根据当年政策确定。
- 单次报销限额:每次就医的报销金额也有最高限额,具体限额根据就医类型和费用金额确定。
提示:以上内容为一般性介绍,具体报销政策以成都市医保局最新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拨打医保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