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成都职工医保满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若中途断缴,需通过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满足年限要求,否则退休后需自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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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的具体要求
成都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男性需累计满25年,女性满20年,同时实际缴费部分不得少于15年。例如,若参保人存在2009年前的“视同缴费”工龄,可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仍需确保实际缴费达15年。2023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需完全满足此条件,过渡期已结束。 -
补缴政策与灵活处理
若退休时未达缴费年限,可选择按月继续缴费至满足条件,或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补缴金额按补缴时医保缴费基数计算,费用由个人承担。例如,男性缺5年医保缴费,需按当前基数9.5%的比例补缴,费用较高但可快速获得终身待遇。 -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规则
2009年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龄,若医保未实际缴费,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此部分年限不能替代实际缴费的15年要求。例如,某男性参保人视同缴费10年,仍需实际缴纳15年医保,合并后总年限需达到25年。 -
待遇变化的影响
未达年限退休的人员将失去医保个人账户划入,住院报销比例下降约10%-15%。以三级医院住院为例,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95%,而退休后按“单建统筹”参保(未达年限)则降至75%-85%,且每年需自费缴纳保费。
退休前务必核对医保缴费记录,提前规划补缴方案。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医保窗口查询年限详情,避免影响终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