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逐步调整。具体如下:
退休年龄调整情况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弹性退休政策
- 职工达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通过上述政策,可以看出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根据出生年份和岗位类型有所不同,同时赋予了职工一定的弹性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