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职工医保最新规定主要包括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等。以下是具体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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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这意味着职工在日常门诊就医时,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医保报销,减轻了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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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金额不变;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70周岁以下每月划入40元,70周岁及以上每月划入50元。这样的调整使得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更加合理,同时也保障了不同年龄段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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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障(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个人缴费。这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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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医保缴费基数: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规定,徐州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4,396元,下限为4,879元。该标准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徐州职工医保的最新规定在提高门诊统筹待遇、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发展。